第一篇:兴凯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资料收集清单
《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 资料收集清单
1、从保护、科研、宣教、社区等方面,介绍道路、水、电、通信、房建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可利用状况。包括建区前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建区后规划已完成的基础设施,也包括中央投资、地方投资以及自筹投资完成的基础设施。同时说明这些基础设施的使用情况,是否需要新建、拆建、改建、修缮。新建、拆建、改建、修缮的原因、目的、设想以及时间、地点,并标注到1:1-5万图上。
2、对《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包括保护与恢复工程、科研与监测工程、宣传与教育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社区共建工程以及生态旅游建设工程6项建设内容),并分析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3、本期规划在保护与恢复工程、科研与监测工程、宣传与教育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社区共建工程以及生态旅游建设工程等方面的初步设想与方案;
4、近年来,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的实施情况,相关的旅游统计数据与报表;
5、一期规划实施完成情况对比表,并说明未完成项目的原因; 6、自然保护区保护名录;
7、当地规范保护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8、有关建立保护区批复文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文件,工程项目建设批复文件;
9、土地资源管理权属证明(复印件)、林权证(复印件); 10、当地近年内规划在保护区建设的工程设施材料(项目概况,具体地点、位置、面积,规划建设期,所在保护区的功能区面积等);
11、当地区域规划、旅游规划、县志等材料;
12、近三年内保护区工作总结、汇报材料、会议材料、经验介绍
材料,资源调查材料、科研报告、巡护监测记录材料(包括野生动植物名录及分布时间地点,特别是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分布时间、地点)等,管理范围内的水、旱、火、虫、病、冰雪冻等自然灾害情况(调查报告)等,当地或保护区内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体典型事例材料,生态效益评估报告等;
13、保护区电子版地形图(1:1-5万)。 《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大纲》 总 论
一、保护区概况及保护价值 二、规划编制的目的、背景 三、规划编制依据 四、保护区性质和保护对象 五、规划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与范围 二、历史沿革及法律地位 三、自然条件 四、社区情况 五、土地资源权属 六、土地现状与利用结构 七、基础设施 第二章 保护现状及评价 一、保护现状 二、保护评价 第三章
指导思想、遵循的原则、目标及功能区划 一、指导思想 二、遵循的原则
三、规划的期限及目标 四、总体布局 第四章 规划主要内容 一、保护管理规划 二、科研监测规划 三、宣传教育规划 四、基础设施规划 五、社区共管规划 六、多种经营规划 七、生态旅游规划 第五章 重点工程建设 一、保护管理工程 二、科研监测工程 三、宣传教育工程 四、基础设施工程 第六章
管理机构与能力建设 一、组织管理机构 二、人员配置 三、能力建设 第七章
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 一、投资估算 二、投资计划安排 三、资金来源 四、行政事业费测算 五、效益评价 第八章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二、组织保障 三、资金保障 四、人才保障 五、管理保障 附图:
1、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置示意图 2、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3、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植被分布图 4、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分布图 5、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 6、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图 7、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图 第二篇:总体规划资料清单
调查资料清单(2000-2020) Ⅰ、背景资料清单 (一)图纸 1、省地图
2、市行政区划、交通地图
3、规划区1:10000、1:5000地形图 (二)相关背景资料 1、城市总体规划
2、近五年市区统计年鉴,2000年年鉴 3、市里规划发展设想(十五计划等) 4、省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民政局、地名办】 Ⅱ、基础资料调查清单 第一部分 镇域概况与社会经济 一、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
2、气候气象(年均及月均最高、低温度、降水量、风玫瑰、生长期)【气象局(站)】
3、河流水系(河流长度、流域面积、流量、流速、航运价值、主要湖泊及水库面积、容量)【水文站、水利局】
4、地质地震(地质勘探资料、工程地质及基本地震烈度和设防标准)【地矿局】
二、历史沿革:
1、建制沿革及历史文化发展概况【地名办】 2、历史风貌特色 三、土地利用规划:
1、土地利用规划文本【规划国土局】 2、土地利用规划图纸 四、人口与劳动力:
1、近10年(或5年)本市人口总量及变动情况:常住、暂住、流动数量,自然、机械增长率【派出所、计生委】
2、人口构成资料:市区人口年龄、性别、家庭构成、农业与非农业人口比例
【派出所、户籍科】
3、劳动力职业、性别构成、数量、文化程度【劳动局】 五、社会经济发展:
1、经济总量及变化:历年(5-10年)社会总产值、工农业总产值与国内生产值
【统计局、计经委】
2、经济构成及变动:社会总产值五大部门比例(工、农、建、交、商)
国内生产总值三次产业比例,农业中农林牧副渔
工业产值中各行业产值比例及历年变动【统计局、计经委】 第二部分 行业调查 一、居住:
1、家庭平均人口数,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建委、房产局】 2、住宅建筑建设时序,本镇历年新建住宅量,年增长率 3、住宅建设、旧城改造的计划和设想【建委、规划国土局、房产
局】
二、公共设施:
(一)行政办公:类型、分布、建筑总面积、使用情况 (二)商业金融:商业网点
1、主要零售商业设施的分布、建筑总面积、用地情况【商业局】 2、市内金融网点的分布【商业局】
3、宾馆、旅店、餐饮业分布和规模【工商局】
4、各类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摊位数
【工商局】
5、商业和市场建设的发展构想【工商局】 (三)文化娱乐
1、市内各类文化娱乐设施(影剧院等)分布和规模【文化局】 2、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的规划设想【文化局】 (四)体育
1、市内体育设施的分布、占地面积、建设规模【体委】 2、体育设施的建设和体育事业发展的构想【体委】 (五)医疗卫生
1、市内各卫生院(所)的分布、占地面积、床位数、医护人员数 【卫生局】
2、其他卫生机构(防疫站、卫校等)位置规模【卫生局】 3、医疗卫生设施的发展构想【卫生局】 (六)教育科研
1、市区教育机构、各级学校的分布、规模(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等统计:
位置、占地面积、教师数、学生数)【教委】 2、教育机构、学校等发展建设构想【教委】
3、科研机构、单位的数量、分布、研究方向、发展构想【科委】 (七)宗教福利
1、社会福利机构(福利院、敬老院等)的分布、规模、发展构想
【民政局】
2、市内各种宗教机构的分布和类型【民政局】 三、工业【工业局、乡镇企业】
1、市内主要工业企业统计(厂名、地址、所有制性质、占地规模、产品、职工数,年货运量、主要货运品种)【工业局、乡镇企业】
2、工业经济发展报告或计划,工业发展规划和设想【计委、经委、工业局】
四、仓储
主要仓储基本情况:位置、种类、用地规模、货物来源及去向、库存量、所属部门
第三部分 交通 一、对外交通
1、公路、铁路及有关设施现状(公路等级、长度、断面宽度和车道数,汽车站、铁
路客货运站的规模、分布等)
2、市内公路名称、等级、长度、断面宽度和车道数,包括图纸和文字材料
3、长途车站的分布、占地规模、发车的通达地点
4、公路、铁路的客运、货运量的统计(近五年)、主要的客运、货运的流向
6、公路、铁路部门的规划发展设想【交通局、铁路局、公路局】 二、市区交通现状
1、市区现状道路路网及路名图【建委】
2、市区道路、桥梁和广场情况统计(道路和桥的名称、等级、功能、长度、宽度、红线宽度、断面形式、以及广场规模、分布)【建委】
3、历年市区机动车和其他车辆的增长统计【交通局】 4、市区停车设施的规模和分布【交通局】
5、公共交通线路、场站、车辆和运营情况,出租车保有量和运营情况
6、河流通航、码头、港口情况【交通局】 第四部分 园林绿化与旅游 一、园林绿化: 【园林局】
1、市区公共绿地的数量、面积、设施水平与分布及服务范围 2、市区专用绿地(如大型工业厂区、事业单位的专用绿地)的数量、面积与分布
3、市区道路绿地的数量、面积与分布 4、市区防护绿地的数量、面积、作用与分布 5、市区生产性绿地的数量、面积与分布 6.常见树种、花卉
7.园林绿化存在问题及发展设想 二、旅游: 【旅游局、文化局】
1、市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年代、特征 2、市区内的历史文化、人文景观情况 3、市区旅游资源概述、评价
4、现状旅游人口及构成、旅游业总产值、主要旅游产品 5、现有的游线组织
6、各风景旅游名胜区开发设想和规划设想 第五部分 环境保护 【环保局】
l、市区内主要污染源的种类、数量、分布
2、市区监测点的大气环境监测报告,河流、水质监测报告,噪声环境监测报告
3.市区主要污染大户的情况:位置、污染种类、排放量 4、现状环境保护措施及实际效果 5、存在问题及发展设想 第六部分 市政设施 一、市区供电工程资料
【市电力局】
1、现状市区电力设施布局及其容量,包括电厂和区域变电站(110KV及以上)、配
电站(10KV及以上)
2、现状市区内各级变电站的容载比
3、现状市区110KV及以上电力线回数及走向 4、现状市区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的回数及走向
5、市区年用电量及最大负荷(历年,一般为10年以上资料) 6、市区用电大户情况
7、现状城市、城区电网存在的问题 8、城市、城区电力发展规划或计划 二、市区燃气工程资料 【城建局、市政管理部门】 1、市区现有气源种类
2、市区各类燃气的年用量及负荷
3、市区现有气源厂及液化气、天然气等市区供气设施(如储配设施和调压站)的情况(位置、面积、供气能力、原料用量等)
4、燃气干管的走向和管径
5、市区居民气化率和燃气使用大户情况 6、城市、市区燃气发展规划或计划 三、市区供热工程资料 【城建局市政管理部门】 【热电厂及区域锅炉房】
1、市区现有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的位置、面积、供热能力和原料用量、废渣排放
等情况
2、市区现有工业企业自备锅炉的出力和型号的总体情况 3、市区现有供热干管的走向和管径 4、市区内用热大户的情况
5、现有民用建筑的采暖面积、采暖时间和集中供热普及率
6.已利用和未开发的余热资源情况 7、市区集中供热发展规划或计划 四、市区通信资料 【邮政局】 【电信局】 【无线电管理部门】
1、市区邮政局所分布及各主要邮局的占地面积 2、市区邮政业务量及增长情况(10年以上资料) 3、市区电话局的分布、面积和主要局交换机容量 4、现有市区电话的总量
5、区内主要电讯管道的走向和管孔数 6、区内主干电讯光缆的走向、长度和容量 7、现状微波通信发射台的数量及分布 8、微波通道的分布、宽度与控制高度 9、市区邮政系统、电话系统发展规划或计划 五、市区广播电视资料
【广播电视局】【电视台】【有线电视台】【有线广播站】 1、市区现状无线广播电台的数量、位置、占地面积、发射功率和覆盖范围
2、市区现状有线广播台的数量、位置、占地面积、主干线分布 3、市区现状无线电视台的位置、占地面积、频道数、覆盖范围、电视差转台分布
4、市区有线电视台的位置、占地面积、频道数 5、有线电视普及率、用户数和用户发展情况 6、有线电视线路主干线的走向和设施位置 7、市区广播电视发展规划或计划 六、市区给水工程资料 【自来水公司】【水厂】 1、市区水源状况
2、市区供水水厂的位置、面积、取水口位置、原水质量、产量和
水质、供水压力
3、市区其他饮用水制水企业的水源和产量 4、企业自备水源的数量、分布与产量 5、市区给水干道的走向与管径 6、市区管网压力情况
7、市区用水量及增长情况(10年以上资料) 8、市区现状供水普及率及水价
9、市区用水大户情况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10.市区给水系统发展规划或计划 七.市区排水工程资料
【城建局市政管理部门】【污水处理厂】 1、市区现状排水体制、排水市区
2、市区现状污水总量,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产生量(历年资料) 3、市区主要污水源及其治理情况
4、市区污水处理设施的位置、面积、处理能力和处理工艺 5、暴雨公式
6、市区雨、污水主管(或合流管)的走向和管径 7、市区雨、污水泵站的位置和排水能力 8、市区排水系统发展规划或计划 八、市区防灾资料
【市区防洪水利部门】【消防队】【市区人防部门】【地震局】 1、市区及周边地区水库的库容及河流洪水位和堤防状况 2、区内防洪水利设施状况 3、市区抗震设防标准 4、市区建筑抗震能力情况 5、市区建筑耐火能力情况
6、市区消防设施的数量、分布、面积、人员和装备情况 7、民间消防组织情况
8、市区人防工事(包括人防坑道、地下室、指挥所、隧道、大型管沟、地下仓库、地下市政设施等)的分布、面积、抗力等级和综合
利用等情况。
9、市区危险品仓库和易燃易爆品生产单位的分布和防护措施 10、市区急救中心、中心医院等医疗急救设施的分布和防护措施 11、市区消防发展规划或计划。 12、市区防洪设施建设计划和防洪预案 13、市区抗震预案 14、市区人防预案
15、其他常见自然灾害的防灾设施和措施 九、市区环境卫生资料
【环境保护局】【城建局环卫管理部门】【垃圾处理厂(填埋场)】
1、市区垃圾处理厂(填埋场)的位置、面积、处理方法和处理能力等
2、市区垃圾中转站的数量、分布、面积
3、市区环卫人员、车辆状况和环卫管理设施的分布、面积 4.市区街道清扫面积 5、市区垃圾清运方式
6.市区公共厕所的数量、位置、设备和管理情况 7、市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及增长情况(历年资料) 8.市区工业固体废渣的产生量和处理处置方式 9、危险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处理方式 10、市区环卫发展规划或计划 第三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资料清单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说明和数据库 2、评估期历年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实施项目清单(配项目范围线)
3、评估期历年农转用报批项目清单(配报批红线) 4、评估期重大项目(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清单
5、本轮规划已批局调项目及相关文字、电子图件材料,局调指标台帐
6、评估期历年已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及相关文字、电子图件材料 7、评估期历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及矢量数据 8、农用地分等定级电子数据和相关资料 9、截至评估年违法用地数量及查处情况
10、截至评估年低效用地的数量、类别和查处情况 11、评估期历年土地各供地清单
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清单(配项目范围线) 国土局的相关部门 收集资料 国土局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说明和数据库 2、评估期历年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实施项目清单(配项目范围线)
3、评估期历年农转用报批项目清单(配报批红线) 4、评估期重大项目(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清单
5、本轮规划已批局调项目及相关文字、电子图件材料,局调指标台帐
6、评估期历年已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及相关文字、电子图件材料 7、评估期历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及矢量数据 8、农用地分等定级电子数据和相关资料 9、截至评估年违法用地数量及查处情况
10、截至评估年低效用地的数量、类别和查处情况 11、评估期历年土地各供地清单
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清单(配项目范围线) 环保局
1、评估期历年环境公报 林业局
1、生态林建设资料 2、评估期历统计资料或公报 3、县级林业规划(新一轮) 统计局
1、评估期历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评估期历年人口及人口构成相关资料 发改委
1、地区十二五社会经济与发展规划 2、近期地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相关资料 规划局
1、新一轮城市(县域/镇)总体规划 农业局
1、标准农田数据库 人民政府
1、评估期历年政府工作报告 其他相关资料
1、行政区划调整相关文件、资料
2、涉及国家、区域重大政策变化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清单(xiexiebang推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清单 一、县委办、政府办
1996年—2004各个党委、政府工作总结报告。 二、农办、扶贫办
1996年—2010年农业开发、扶贫建设实施及用地需求规划资料。 三、计委、财政局、招商局、经贸委
(一)“十五”、“十一五”发展规划,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园区规划图件报告;
(二)1996年—2010年重点项目投资(包括土地利用规划报告中提到的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及建设规划资料、图件,如:道路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能源、石油天然气、电讯工程、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土地开发;
(三)“十五”、“十一五”招商实施情况、规划情况。 四、公安局、计生委、民政局
(一)1996年—2004年全县及各乡(镇)常住人口、暂住人口、
流动人口、机械性迁入迁出统计表;1990年、2001年人口普查统计资料(公安局);
(二)2005年—2010年人口发展预测(计生委);
(三)1996年—2010年新增城镇、乡改镇、各级行政单位调整、村镇名录(民政局)。
五、农业局、农经局、农技站
(一)1996年—2010年有关土地利用的实施及规划资料。包括:农业综合开发、种植业结构调整、林果业建设及规划、农业结构调整(耕园混作、退耕还林、退耕还牧、果园建设、大棚建设、设施农业建设等方面)、中低产田改造、土地开发整理与复垦、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建设、现代化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水土流失治理、风沙治理、盐碱地治理;
(二)1996年—2004年农业自然灾害分析;
(三)1996年—2004年不同种类农业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分析;各乡(镇)、(村)小麦、玉米、蔬菜、经济作物、林果业等各类作物历年种植面积、单产、收购价格、效益核算统计表(投入产出数据)(农经局);
(四)土壤普查资料图件、土壤肥力化验分析资料图件; (五)后备土地资源评价与开发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投资分析;
(六)耕地等级及分布。 六、粮食局
粮食需求规划及发展对策分析。 七、林业局
1996年—2010年林业建设及用地规划报告与图件,防护林、生态林、经济林、退耕还林建设。
八、水利局
(一)1996年—2010年各项水利工程建设与节水工程及规划资料;
(二)1996年—2004年全县及各乡(镇)用水量、灌溉定额、
节水措施;
(三)水土平衡分析报告,水资源(含地下水)调查评价报告,水利规划报告,灌溉、排水渠系图。
九、畜牧局、草原站
(一)1996年—2010年畜牧业建设及发展规划资料;
(二)1996年—2004年全县及各乡镇草场数量、面积、载畜量、退牧还草、草场改良、草场退化情况;
(三)后备草场资源评价与开发规划资料、图件。 十、建设局
(一)1996年—2010年城镇建设及用地规划资料、图件,县城及园区总体规划报告与图件;
(二)1996年—2010年农村居民点改造实施及规划情况,如:空壳村改造、迁点并村、抗震安居工程;
(三)1996年—2010年城镇、乡村基础设施、集镇、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基本建设等及规划情况;
(四)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文物、生态、旅游园区建设规划资料。
第五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模版)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
为指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制定划大纲。 总体规划内容要点如下: 前言
前言是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简明阐述,包括该自然保护区基本特征、历史沿革、法律地位及编制和实施该总体规划的目的、意义等要素。
1.基本概况
基本概况是依据该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资料和现有信息进行的基本描述和分析评价,资料信息不够的应予补充完善。评价应重科学依据,使结论客观、公正。
1.1 区域自然生态/生物地理特征及人文社会环境状况
1.2 自然保护区的位置、边界、面积、土地权属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状况
1.3 自然保护区保护功能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定位及评价 1.4 自然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社会发展功能的定位及评价 1.5 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划分、适应性管理措施及评价
对自然保护区划分功能区以适应科学管理的需要,既是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的体现,也是为了更好实现保护目标。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可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应是最具保护价值或在生态进化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保护地区,所占面积不得低于该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3,实验区所占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3。三区的划分不应人为割断自然生态的连续性,可尽量利用山脊、河流、道路等地形地物作为区划界线。
1.6 自然保护区管理进展及评价 2.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是建立该自然保护区根本目的的简明描述,是保护区永远的价值观表达与不变的追求。
3.影响保护目标的主要制约因素
3.1 内部的自然因素:如土地沙化、生物多样性指数下降等。 3.2 内部的人为因素:如过度开发、城市化倾向等。 3.3 外部的自然因素:如区域生态系统劣变、孤岛效应等。 3.4 外部的人为因素:如公路穿越、截留水源、偷猎等。 3.5 政策、社会因素:如未受到足够重视、处境被动等。 3.6 社区/经济因素:如社区对资源依赖性大或存在污染等。 3.7 可获得资源因素:如管理运行经费少、人员缺乏培训等。 4.规划期目标
规划期目标是该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目标的具体描述,是保护目标的阶段性目标。
4.1 规划期:一般可确定为10年,并应有明确的起止年限。 4.2 确定规划目标的原则
确定规划目标要紧紧围绕自然保护区保护功能和主要保护对象的
保护管理需要,坚持从严控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坚持基础设施建设简约、实用并与当地景观相协调,坚持社区参与管理和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
4.3 规划目标内容
4.3.1 自然生态/主要保护对象状态目标 4.3.2 人类活动干扰控制目标 4.3.3 工作条件/管护设施完善目标 4.3.4 科研/社区工作目标 5.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5.1 管护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5.2 工作条件/巡护工作规划 5.3 人力资源/内部管理规划 5.4 社区工作/宣教工作规划 5.5 科研/监测工作规划
5.6 生态修复规划(非必需时不得规划) 5.7 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规划(如生态旅游等) 5.8 保护区周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建议 6.重点项目建设规划
重点项目为实施主要规划内容和实现规划期目标提供支持,并将作为编报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重点项目建设规划中基础设施如房产、道路等,应以在原有基础上完善为主,尽量简约、节能、多功能;条件装备应实用高效;软件建设应给予足够重视。
重点项目可分别列出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工作/工程量、投资估算及来源、执行等,并列表汇总。
7.实施总体规划的保障措施 7.1 政策/法规需求
7.2 资金(项目经费/运行经费)需求 7.3 管理机构/人员编制 7.4 部门协调/社区共管
7.5 重点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8.效益评价
效益评价是对规划期内主要规划事项实施完成后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评估和分析,如所形成的管护能力,保护区的变化及对社区发展的影响等。
附 录
包括自然保护区位置图、功能区划分图、建筑/构筑物分布图。 本附录只适用于已经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申报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附录事项按现行要求不变。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 (试 行)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各种功能,制订本导则。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参照执行。
一、目标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目标明确,资源本底清楚,管护设施完备,管理队伍专业,管理制度健全,规划科学合理,社区协调发展,资源管护、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保护成效显著。
二、规范化建设 (一)总体要求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符合本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有利于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遗迹的保护和管理。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建设内容和规模应与自然保护区的类型、面积大小、保护对象特征以及管理目标相适应,与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协调,不得盲目求大、求全、求高档。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同当地的自然景观和谐一致,并体现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尽量采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区内的
供电等线路应尽量地下铺设。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项设施设备,不得重复建设。管护、科研、宣教、办公设施尽可能集中建设,并兼顾各项功能。
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动物救护站(中心、点)、珍稀植物繁育场圃、涉及地质遗迹保护的建设项目以及开展生态恢复工程的,应进行科学论证。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保护区应在办公用房、保护管理站(点)、界碑界桩、宣传牌等位置尽可能使用自然保护区区徽。
(二)管护设施建设 1、保护管理站(点)
自然保护区应设立保护管理站(点)。
保护管理站(点)数量及其管理范围应该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迅速控制进出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交通路口,到达保护区内主要人为活动区域。
保护管理站(点)的设置应根据自然保护区的类型、主要保护对象的分布、保护管理任务、自然地理条件、交通条件、人为活动特别是居民点的分布状况确定。
保护管理站(点)应当建立在居民点、人为活动频繁地区及人员和车(船)经常进出自然保护区的道路路口或其他要塞处。
单个保护管理站的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300m2,配备办公、消防、野外调查、日常巡护、执法、通讯、交通及必要的生活设施设备。
在进出保护区的重要路口和要塞处可设立保护管理点(哨卡、检查站等),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80m2。
保护管理站(点)的设置应考虑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 2、界碑界桩
自然保护区应在人为活动频繁地区以及主要道路相交处、转向点设置界碑界桩,充分发挥指示、警告、宣传的作用。
自然保护区应设置完善的边界范围及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范
围的界桩、界碑。具体制作按照《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执行。
自然保护区及不同功能区的四周边界上必须树立界桩,标明“核心区界”、“缓冲区界”和“保护区界”。
水域应通过在地图、海图、航道图等标注,条件成熟的可在边界设立浮标或永久性标志。
3、交通设施
自然保护区应建设路网、码头等必要的交通设施,能够满足保护区巡护、防火、监测和日常管理的需要。不得以管护为名铺设旅游道路,破坏生态环境。
路网包括干道、便道和巡护步道。干道用于连结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或地方交通干线,路面等级应满足晴雨通车要求。便道用于连接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保护管理站(点)、瞭望塔(台)、监测点和居民点等,标准应达到通车或人员便利通行要求。自然保护区还可根据巡护需要,依自然地势设置自然道路或人工修筑阶梯式道路作为巡护步道。
海洋和内陆水域自然保护区,可根据需要设立码头。 4、巡护执法设备
自然保护区应配备必要的巡护、执法、取证设备,主要包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执法装备等。
巡护和执法设备应能够满足巡护、执法和应急反应的需要。 5、防火设施设备
自然保护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瞭望塔(台)、防火道和防火隔离带,配备灭火设备,以满足预防和及时扑灭火灾的需要。
在自然保护区内制高点及易发生火灾地区,应设置瞭望塔(台),瞭望半径应覆盖高火险地区,数量能够满足防火需要。
瞭望塔内应配备瞭望、监控、报警和通讯设备。
自然保护区内森林或草原植被较多、人为活动频繁、火险等级较高的区域,宜设置防火隔离带,阻止火灾蔓延。
6、野生生物保护设施
因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需要,自然保护区可以建设生态廊道、动物通道、人工洞穴、巢箱、人工鱼礁等设施,配备动物救护、病虫害检疫防治等设备。
(三)科研监测设施建设 1、科研中心(站)
具有一定科学研究与监测基础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建科研中心(站)。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应尽量与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合作开展。
科研中心(站)建筑面积以100-500m2为宜,可包括实验室、科技资料室,并配备各种调查、试验、科研辅助设备。
2、定位监测站(点)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根据需要设置定位监测站(点),以监测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种群、生态环境及自然遗迹的动态变化。
自然保护区内生态、资源、环境等定位监测站(点)的布设,应根据监测、研究的对象、目的及其技术要求选址,应与保护管理站(点)的选址统筹安排。
定位监测站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配备相应的定位观测设备。 3、固定样地样线及站位断面
自然保护区必须建设适当数量的固定样地、固定样线或站位断面,配备相应的野外调查设备及动物监控设备,满足保护区常规监测的需要。
样地样线及站位断面应根据主要保护对象调查和监测的需要设置。 (四)宣传教育设施建设 1、宣教场馆
自然保护区可根据参观人数、宣教需要建立宣教场馆,满足环境教育和生态旅游活动要求。
年实际接待参观人次在5万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可设置宣教中心,建筑面积以500-2000m2为宜。
年实际接待参观人次在1万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可设置宣教馆,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
其他自然保护区可在管理局内设置宣教室,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
宣教场馆可设置陈列展览室、多媒体放映室、图书资料室等,并配备宣教、通风、除湿、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
2、宣传牌
自然保护区应在道路出入口、居民点等人为活动频繁处,或根据管理需要,设立宣传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注意事项,介绍自然保护区的名称、范围、主要保护对象、保护意义、保护要求等内容。
(五)办公及附属设施建设
自然保护区应建设适当的办公及附属设施,满足开展办公、管理等需要。
保护区的办公用房应按照便于保护和管理及后勤保障社会化的原则,将建设地点选择在自然保护区附近的中心城镇。
办公用房应尽量与科研和宣教设施集中建设,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
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编制定员确定。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不大于18m2(不含会议室等共用设施)。
办公用房的附属设施,应尽量利用当地已有的基础设施。 三、规范化管理 (一)行政管理 1、管理机构
自然保护区应设置独立的管理机构。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尽可能由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直接管理。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内部科室设置应满足各项工作需要,可设保护科、科研科、宣教科、社区科、办公室、管理站等,并有明确的职能和责任。
2、管理人员
保护区人员数量能够满足保护和管理需要,可以聘用临时用工人员开展管护工作。
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分为行政人员、技术人员(含科研、监测、宣教培训)、直接管护人员和其他。其中,行政管理人员一般不超过20%;技术人员(具有与自然保护区管理业务相适应的大专以上学历)不低于30%;其他人员不能超过20%。
自然保护区至少20%的人员从事资源管护工作,长期驻守保护管理站,每个保护管理站至少配备2人;至少有2人专门从事科研监测工作,对保护区自然地理、地质环境、生物多样性和人文资源等背景情况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且至少30%工作时间在保护区内开展工作;至少有2人专门从事宣教培训及社区共管工作,且至少30%工作时间在保护区内开展工作。
3、专业培训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培训和学习,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管理机构主要领导应有自然保护区相关的专业背景。
自然保护区所有工作人员及季节性临时工在上岗前均需进行培训。 所有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技术培训和教育;自然保护区正式人员每4年至少轮流接受外部培训一次,管理局中层以上领导每2年至少外部培训一次。
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政策、动植物知识、资源管护、执法检查、防火灭火、科研监测、宣传教育、项目建设、资源开发管理、社区共管、3S技术、电脑应用和装备设备使用等。
4、内部规章制度
自然保护区应有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人事聘用、财务、宣教、培训、巡护、监察执法、社区共管、信息管理制度等。
5、档案管理
自然保护区应建立资源管护、监察执法、防火灭火、科研监测、宣传教育、社区共管、项目建设、培训学习、资源开发管理等工作的
记录制度,形成完整的人事、科研、宣教、培训、资源管护、监察执法、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等系列档案。
档案管理应当符合有关要求,并尽量实现数字化。 (二)规划和计划 1、规划
自然保护区至少每十年编制一次总体规划,科学分析目前保护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阶段性规划目标和任务。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总体规划要求。 2、计划
自然保护区应根据保护区总体规划及目前保护区面临的紧迫问题,制订工作计划。
保护区每年应根据当工作计划编制工作总结报告,评估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经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边界划定与土地权属 1、边界划定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在批准建立后的一年时间内,完成边界勘定和功能区划工作。
自然保护区应具有准确经纬度坐标网格的功能区划图、土地利用结构图、海域使用现状图等图件。
保护区管理人员必须准确掌握自然保护区的边界和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界限范围。
2、土地权属
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应明确清晰,没有纠纷。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尽可能拥有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或水域使用权。
未取得土地或水域使用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与使用权人签有协议,规定土地或水域使用方向以及有利于保护的生产方式。
(四)资源管护 1、日常巡护
自然保护区应根据保护和科研工作的需要,配备专职巡护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护工作。
日常巡护范围应该覆盖大部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以及人为频繁活动区域。
日常巡护以定期巡护为主,可根据管理要求、交通条件、地形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巡护周期。
巡护过程中,工作人员在资源察看的同时,还应结合科研监测、执法、防火等工作开展巡护。
日常巡护工作应建立巡护责任制和巡护报告制度,巡护人员每次巡护结束应填写巡护情况记录或日志,保护管理站每月应填写巡护月报,保护区管理机构每年应填写巡护年报。
保护区每年将巡护年报及监测结果上报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 2、执法检查
保护区管理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旅游、开发建设、参观考察等活动进行执法检查。
保护区应对出入保护区的人员及其携带的动植物资源(包括动植物材料、标本、活体、制品等)实施检查,防止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受到非法破坏以及外来物种的引入。
自然保护区应积极配合或建立公安、海监、渔政机构,及时处理违法案件。
3、外来入侵物种控制
自然保护区应重视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可采取以下措施预防和控制:
(1)定期开展外来物种调查;
(2)制定并实施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方案及监控方案; (3)生态恢复时引入的物种应采用本地物种; (4)加强关于外来入侵物种的宣传教育。 (五)建设项目和资源开发活动管理
严禁在自然保护区从事采矿、采石、采砂、烧窑、冶炼、拌洒毒药等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活动,禁止非法开垦、围填海等改变保护
区自然属性的开发活动;禁止捕捞以及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乱采滥挖药材等掠夺性的自然资源开发活动。
自然保护区内不得违法违规开展建设项目。
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和资源开发活动应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在环评审批之前,应当征求环境保护部的意见。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参与涉及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全过程。
因保护和管理工作及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确需对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按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申报审批。
(六)科研监测 1、资源调查
自然保护区应经常性开展科学考察和专项调查,尤其是对主要保护对象的调查,要对区内的生物多样性进行编目和详细记录,做到资源本底清楚。
每十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科学考察,编制科考及分析报告。 2、定期监测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开展生态、资源、环境等各项监测活动。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当地社区社会经济状况调查。
根据主要保护对象特点,对固定样方、样线、站位或断面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调查。监测结果应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
3、科研管理
自然保护区应编制主要保护对象、野生动植物或自然资源的数据
库、地理信息系统(GIS)及相关软件。
自然保护区应编制有准确经纬度坐标网格的主要保护对象分布图、植被图、地形图等图件。
自然保护区应积极推进数字化建设,逐步实现自然保护区科研数据与信息共享。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加强与相关高校或科研机构合作,积极参与和支持有关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工作,成为我国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与教学实习的基地。
保护区应鼓励保护区人员在国内外期刊杂志上发表科学研究论文、参加各类学术会议。
(七)宣传教育 1、宣传资料
自然保护区应编制具有自身特点的科普宣传书籍、音像、文字及图片资料、环境教育材料等,分发给周边社区居民、游客和访问者。
2、宣教活动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学生、当地社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活动。
自然保护区对当地社区所在行政村每年开展至少一次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
来自然保护区的访问者(含游客)60%以上接受环境教育。 3、自然保护区网站
自然保护区应编制并定期维护自己的网站或网页,及时发布和更新自然保护区的相关信息。
4、交流与合作
自然保护区通过建立姊妹保护区、参加国际或区域保护网络、参加国际国内培训和研讨会等形式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八)旅游活动管理
有条件的自然保护区可以开展生态旅游活动,应让游人感受自然环境、欣赏自然景观、了解野生动植物和地学等科普知识。
所有旅游项目都必须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统一监督下开展。
开展旅游活动的自然保护区,必须严格科学地进行环境容量测算,编制保护区旅游专项规划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经批准后实施。
旅游区域的范围界限应根据保护对象特点,在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其范围界限必须明确,并严格限制在实验区范围内,不得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旅游。
旅游活动不得对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和保护对象构成威胁。应采取“区内游、区外住”的旅游方式,不得在区内建设索道、宾馆和餐饮等设施。不得建设污染自然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自然景观的人工景点和设施。旅游区域应设置垃圾收集等环保设施。旅游人数不得超过规划的旅游容量。
自然保护区旅游活动30%以上收入应该用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
保护区开展旅游活动应当吸引当地社区居民参与,实现保护区与社区的惠益共享。
(九)社区共管
自然保护区应与所在地政府、有关单位及当地社区的关系协调融洽,可以通过建立共管机制、签订共管协议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地方社区和居民参与保护区管理。
自然保护区与保护区所在乡村每年开展至少一次社区共管活动。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积极争取资金,用于生态补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四、生态恢复工程
自然保护区内退化生态系统应尽可能采取封禁方式进行自然恢复。确需人工辅助恢复的自然保护区,应分类指导,开展生态恢复工程。
人工恢复植被应当种植当地的乡土植物。
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可根据主要保护对象的生活习性和活动规律采取必要的人工控制手段,优化主要保护物种栖息地。
荒漠区域的自然保护区可建必要的防沙治沙设施。
湿地和海域的自然保护区可以采取湿地水源保护、蓄水和引水工程、湿地生态恢复、红树林和珊瑚礁人工恢复等工程。
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可以采取人工恢复野生种群工程,人工增殖放流应当使用当地物种。
自然遗迹类型自然保护区对重要自然遗迹等可进行围栏(网)保护。
五、经费保障
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管理运行费用、人员工资有固定来源,能够基本保证日常管护工作需要。
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收入稳定,达到或超过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平均生活水平。
自然保护区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资金的使用合法、合理,无挪用、滥用资金状况。
六、应急能力建设
自然保护区应具备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自然保护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及潜在的自然灾害,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自然保护区应组建训练有素的防火等应急队伍。
出现重大环境污染、违规开发建设和生态破坏等紧急事件时,能够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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