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市扶贫办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工会议精神,积极争取各类扶贫项目,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共争取到位财政扶贫资金1820。32万元,发放扶贫贴息贷款3150万元,实施了11类扶贫开发项目,完成了县委、政府下达的向上争取资金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1、整乡推进扶贫开发项目。20xx年12月省市批复在20xx年—20xx年度实施,规划总投资9691。44万元(20xx年投资6170。59万元、20xx年投资3520。85万元)。已到位省、市专项扶贫资金1100。00万元。已完成投资7762。1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补助资金827。02万元、整合部门资金3575。93万元、信贷资金578万元、社会扶贫资金14万元、群众投工献料折算2767。2万元,完成20xx年度投资计划的125。8%,占20xx、20xx两年总投资的80。1%,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2、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实施27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5万元,第一批6个已竣工验收,第二批21个已竣工,已竣工验收。项目覆盖全县7个乡镇、街道办,23村(居)委会27个自然村,1345户群众5495人受益。
3、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计划实施2个,实际实施4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2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39万元(省级100万元、市级39万元),省级2个已竣工,市级竣工1个。
4、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0xx年—20xx年度实施5个,搬迁5个自然村206户777人,到11月20日已完成安居房建设134户,已竣工验收3个。
5、太阳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实施1个1000户,投入100万元,已启动实施,计划在20xx年5月30日前完成。
6、扶贫安居工程项目。第一批实施100户,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在汁易地搬迁点实施,已完成28户,其余正在实施;第二批实施70户,投入财政扶贫资金70万元,已完工40户,计划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
7、产业扶贫项目。在十街乡、铜厂乡实施4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00万元,正在组织实施。
8、扶贫到户贷款项目。配合县妇联发放到户贷款20xx万元,贴息资金100万元。
9、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在浦贝乡下浦贝村实施,投入市级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正在组织实施。
10、扶贫贴息贷款项目。在山里香、恒源、康源食品公司实施项目贷款3150万元,贴息资金94。5万元。
11、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培训100人,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万元。
通过以上扶贫项目的实施,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得到明显加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贫困人口逐步减少,可以基本解决2190户8000人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二、主要工作措施
1、积极争取资金。一是广泛储备建设项目,完善项目库,积极争取整村推进、易地搬迁、老区开发等项目,提高扶贫开发水平;二是深入调查研究,扎实做好项目规划,为争取各类项目加快发展打牢基础;三是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扩大扶贫到户贷款规模。
2、规范项目建设。一是认真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招标邀标、公告公示、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二是科学规划,规范实施,强化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内容和质量要求,发挥项目效益;三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和扶贫成效;四是认真做好扶贫统计监测、项目报表等工作,提高业务水平,推进扶贫项目绩效管理。
3、强化资金管理。一是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实现报账制,规范扶贫资金审批、拨付、报账程序;二是加强监督工作,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申报、审批、管理办法,筑牢“六道”防线;三是落实廉政承诺制度,继续在整村推进、产业开发、易地扶贫等项目中实行廉政承诺制;四是继续开展扶贫资金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按照省市扶贫办、财政局的要求,对20xx年以来全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清理自查,积极迎接省市审计。
4、做好服务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各项制度;二是认真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切实帮助联系村委会马头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了解贫困群众所想所需,真扶贫、扶真贫;四是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健全完善工作纪律、公务接待、用车管理等制度,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五是加大扶贫宣传工作力度,认真编印《易门扶贫信息》,宣传全县扶贫工作动态。
5、加强廉政建设。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继续深入学习《廉政准则》;三是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项目立项、大额经费安排等,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四个倡导”和“九个严禁”规定,自觉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洁身自好,廉洁从政;五是继续开展廉政共建活动,实行项目绩效责任制和廉政承诺制,并开展廉政评议;六是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约束监督,逐步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风险防范。
我县20xx年的扶贫开发工作,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大组织协调力度,项目争取工作成效明显。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密切,资金整合力度大。
二是组织项目实施扎实。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落实扶贫项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想方设法整合资金,积极发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各类项目实施进度快、质量高、效益好。
三是管理制度落实较好。扶贫项目管理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项目招标邀标、公告公示、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等制度和规定得到严格执行,做到标准统一,施工规范,用制度管理项目,提高了项目建设的规范性。
四是实施效益比较明显。通过项目实施,极大地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实现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开发、农村社会事业同步推进,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
但是,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项目争取难度大。我县不属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不属民族自治地方、不属西部大开发集中连片开发区,扶贫开发资源单一,扶持政策有限,项目支撑不足,项目争取难度加大。
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乡镇(街道)领导不到位,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组织管理不力,项目实施进度慢、规范程度差、实施效果不明显。同时,少数乡镇业务工作仍然滞后,日常项目资料、统计报表报送不及时,难以适应工作要求。
三是扶贫管理人员少。扶贫项目实施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扶贫办现有干部职工人员较少、年龄偏大,随着扶贫业务的拓展、工作量的增加,现有人员难以适应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对积极协调争取项目,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带来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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