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配合我市全面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我所于20xx年2月15日—20xx年3月15日,分成二个检查组对市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所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订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分管所为副组长,稽查二、三科、综合科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组,一个宣传组,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二)强化培训宣传。一是与学校领导座谈,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探讨我市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的关键时期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二是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校园。每检查完一个学校,结合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培训。三是加强宣传。检查中,我所邀请了电视台、报社记者实地进行了专题报道,并结合“3.15”活动在相关学校举办宣传咨询。据统计,在本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举办座谈12次,现场知识讲座6次,相关媒体报道12篇,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严格开展整治。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创建活动同时进行,主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及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并落实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两证情况,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情况,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情况,食品贮存情况,食品加工、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及台账登记情况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学校食堂在今年“元旦春节”专项整治中对我所提出的监督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各小组在检查中给各食堂下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让其自查,再结合自查情况及现场监督检查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通过自查及督查,将问题及时暴露出来。一般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到位的限期整改;一般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并给予当场警告;严重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将立案查处。检查中,各小组还对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进行了登记。据统计,在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中,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78人次,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57家,初步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57家,下达监督意见书57份,责令整改4家,警告处罚4家,立案查处8家,收缴不合格食品及食品添加剂120公斤。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通过检查发现,各学校都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设有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力度也有所加强;各食堂经营者经过我们反复的宣传培训及现场指导,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认知度逐渐加深,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逐步提高。但由于食堂大多为承包经营,承包到期后,部分食堂经营者会有变更,新经营者往往是没有学校食堂的管理经验,导致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与学校现有的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脱节,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实。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食堂在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中没有索取并存留相关的证明文件(或索存不全),没有建立采购验收台账;
2、部分食堂餐饮具消毒保洁意识不强;
3、食品留样没有严格按制度执行;
4、冷藏食品没有分类且生熟未分开储存,常温保存食品没有及时清理,存在经营标识不全乃至过期食品现象;
5、餐厨废弃物处置没有按要求进行,有的食堂没有与收运者签订收运协议,没有登记处置台账。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督促学校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堂经营准入门槛,对没有相应经验的承包者加强培训,让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与食堂的管理实际无缝对接,做到“三不”:即管理制度不变,管理模式不变、安全要求不变。二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的同时要着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学校食堂经营动态,做到重点监督、重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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