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位置:阜阳市颖东区袁寨镇龙庄村。
二、形式结构:两层框架。
三、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主要装修材料品种、规格、经双方认可。
四、合同工期: 60 天,开工日期: 合同签订之日。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陆万元(小写:¥60000.00)。首付伍仟万元,装修完成后付尾款伍万伍仟元。
六、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七、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八、施工范围:
1、 卧室、客厅、书房,公共地段墙面刮腻子三遍,刷乳胶漆三道,卧室及书房地面木地板,其它地面铺设80*80的瓷砖,打地脚线,要求平整;
2、 厨房、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的瓷砖,要求平整。
3、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水、电、气、管线及安装,管线必须是目前市场上最高端产品。
九、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15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十、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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