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议,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的店 铺所有股份转让给乙方。
2,按百分比转让给乙方。
3,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股份费用共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包括店铺所有股份,陈文彪所欠在货款和相关摆设以及布吉店红星美凯龙金海马铺位一万元整装修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4,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5,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丙方按照转让费用标准补偿乙方。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