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身份证号:
买方:身份证号:
依据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旧摩托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摩托车:
车主名称:;号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
车辆使用性质:自用车。
第二条车辆成交价格及交验车
车辆成交价格为(不含税费)(大写:)。
卖方应于合同签订时将车辆以及相关手续(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付给买方;买方在收到车辆及相关手续时一次性付清购车款。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
2、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车辆交付给买方前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卖方负责;车辆交付给买方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买方负责。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返还购车款并承担1
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双方需要公证本车辆买卖合同,应按照公证机关的要求修改合同,但是双方实际履行时以本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
身份证:
电话:
卖方:
身份证:
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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