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要求,现将葫芦岛市20xx年度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总投资66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758万元,地方资金902万元。共分5个项目,分布在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
1、兴城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面积1.8万亩,共涉及3个乡镇8个村屯。项目总投资22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94万元,地方财政资金55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2、绥中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任务面积1.5万亩,建设地点涉1个乡镇8个行政村。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11万元,省配套资金8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3、建昌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面积2.82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共涉及6个乡镇19个村屯。项目总投资29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653万元,地方财政资金25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资金6660万元已全部下达项目县区财政部门,全市资金执行48.52万元,执行率0.73%。其中兴城市项目已申请资金1102万元,目前已拨付0万元;绥中县项目已申请资金917.83万元,目前已拨付5.23万元,执行率0.35%,其中:省资金已拨付5.23万元,执行率5.88%;建昌县已申请资金1091万元,目前资金执行43.29万元,资金执行率1.49%,其中:中央资金已拨付43.29万元,执行率1.63%。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达到绩效指标的要求。
(三)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任务6.12万亩,截止到12月底,共完成4.94万亩。其中兴城市完成建设面积1.45万亩、绥中县完成建设面积1.2万亩、建昌县完成建设面积2.29万亩,主要包括:方塘、机钻井、灌溉管网、配电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2)质量指标: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工程建设质量经检测均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按计划执行。
(4)成本指标:兴城市财政资金亩均补助1250元;绥中县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水平1233元;建昌县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提质增效1000元、节水灌溉1450元,平均1031.9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建成后提高粮食增产增收,解决灌溉用水难问题,改善耕地质量,田间道路通达率95%以上。
(2)生态效益指标:建成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逐步提升。
(3)可持续影响指标:建成高标准农田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
3、满意度指标
深受项目所在地居民满意,受益农民满意率98%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按计划完成,由于施工前期遭遇极端天气施工场地严重积水,部分项目进场施工晚,后期由于天气寒冷,水泥工程无法施工,因此剩余一些水泥尾工未完成。
2、下一步工作措施
(1)对未完成的尾工倒排工期,督促施工方开春后立即施工完成,并组织监理方加强督验。
(2)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保证项目资金应拨尽拨。
(3)组织培训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干部和业务人员,切实增强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提高管理水平。
(4)进一步提高机井、节水灌溉等农业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使用年限,提高其使用效益。
(5)加大对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及公开情况
葫芦岛市20xx年度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拟在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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