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市质安站:
根据《温岭市建工局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温建工〔20xx〕105号),我局于20xx年11月16日开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对一些不达标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停工整改,但部分项目停工后,仍存在擅自施工的行为。现经局班子研究,对所在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总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2年的处理。
附件:相关项目及人员名单
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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