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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聘用劳动合同

时间:2024-05-09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性别联系电话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xx年xx月xx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一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其中,试用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其中,试用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时止。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xx县人民医院。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临床护理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1、具体工作内容按岗位工作职责执行;

  2、依法执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建立的医院管理制度。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作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参照同等岗位正式人员执行。

  第五条甲方每月10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甲乙双方约定: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工资水平的规定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岗位工资:元/月(中专800.00元/月、大专1000元/月);

  (二)绩效奖励工资:临床科室根据本人实际工作业绩,分配科室奖金。

  (三)临床值班补助费参照同等岗位正式人员标准据实发放。

  第六条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各种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七条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计算按照医院规定参照同等岗位人员执行。

  第九条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严格遵守医院管理制度。

  (二)服从甲方工作岗位安排、调动。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⑴违反《临床护士岗位责任书》的要求,或违背本人承诺,经教育后仍然不改正的;

  ⑵违反《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的规定,给医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⑶缺乏责任心,违反操作规程、护理常规或规章制度,给患者或医院造成严重损失的;

  ⑷违反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每年违纪超过5次的;或旷工累计达5天的;

  ⑸工作懒惰或服务态度差,患者投诉达5次/年,或科室负责人投诉达5次/年;

  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⑺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或连续三个临床科室都拒绝接纳的;

  ⑻不按规定参加“三基三严”培训与考试,每年缺考达5次,或每年三基考试补考不合格达5次的;

  ⑼连续5年没有完成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的;

  ⑽在《护士岗位责任书》的规定年限内不能晋升职称的;或工作表现差,调整3个科室仍没有进步,连续3年绩效考核排名倒数10名的。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以下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乙方的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二)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乙方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临床护士岗位责任书;

  (五)乙方的承诺书;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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