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一、工程地点:贵州省凯里市西门街,蒙小林(业主)。
二、承包范围:全部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量。
三、未承包范围:水电分项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外架、地砖、墙砖、屋面瓦、楼梯扶手。
四、工程单价: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壹佰陆拾捌元整(¥168.00元/平米)。
五、安全要求: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酒后上班,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在施工期间对安全生产组织不力,各班组不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规章进行安全生产,由此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标准严格佩戴好安全用品,若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六、结算方式:
1、按规定进度完成工程量的80%,余款在主体竣工验收后60天内付清。
2、乙方每次领用的工资款必须及时发到每个职工手上,如发生不发或少发导致职工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次罚款3000—5000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基础部分付款该段的80%,完成楼层每层付款该段的80%,余下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付清。
七、双方职责
甲方:
1、统筹安排,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工作关系。
2、负责对班组进行施工技术咨询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及质量监督、工序验收。
3、负责各工种之间的协调工作,施工现场严禁班组长带女家属住在生活区内,女家属居住问题自行解决,违者处罚。
4、督促乙方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凯里市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及时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5、负责提供工程垂直运输机械以及施工所需大型、重型机械设备和临时水电的安装。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供应材料、设备。
八、材料制度
1、乙方质量出现问题造成返工的,所耗材料及人工费均由乙方全额负责,造成质量事故所引起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出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价格按合同约定的50%结算。
2、乙方使用机具时,由于操作不当发生机具损坏照价赔偿。
九、附加款
乙方需交纳1万元保证金,该款在项目完工验收后60天连同余款一同返还给乙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清后失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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