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其附件及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个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项目内容和做法(详见:项目预算报价表和施工图)。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
(1)乙方应承包劳务和材料。
(2)乙方承包工程和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修材料明细表》和《乙方提供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承包劳务,甲方承包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明细表)。
1.5项目周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1.6合同价格:本合同工程造价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减,双方应协商并签字确认后增加或减少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应由下列人员提供:
(1)甲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详见装饰工程设计图);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详见装饰工程设计图),设计费为人民币元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3.1开工前__________天,为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创造条件。包括:拆除室内家具陈设或堆放遮盖不易移动的室内家具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造成家具和陈设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2负责办理施工涉及的申请、审批手续,支付物业管理办公室及审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施工用水、用电;
3.4负责协调乙方与其邻居及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关系;
3.5不要拆除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除原有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现场,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消防;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和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等事宜,负责材料进场和竣工验收。
3.8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施工用自购材料。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4.1被任命为乙方的现场监督,负责本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和解决乙方负责的一切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原有的家具陈设,保证室内上下管道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施工现场的清洁。
4.6在工程竣工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保护现场的所有设施和成品。
第五条工程变更
如需变更工程和施工方法,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造价和工期(见装修工程增减清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详见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清单)应满足设施要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负责。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前,甲方应通知乙方,双方共同接受并办理交接手续;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6.2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详见乙方提供的装修材料清单),乙方应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检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规格不同的,应当禁止使用;如已使用,给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如因下列原因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更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
7.2如甲方未能按协议完成其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设备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期相应顺延。
7.4如因乙方未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项目资金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下列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报价中确定的'总金额的%即人民币。
第二次:木工进场时,甲方支付给乙方报价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工程总金额和增加的工程金额)的%即人民币。
第三次:当电风扇灰漆进场时,甲方支付给乙方报价中确定的总金额的%即人民币。
第四次: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成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报价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工程总金额和增加的工程金额)的5%,即人民币。
8.2工程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向甲方发送相关资料..甲方在收到信息后天内无异议的,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表并签字,甲方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最终付款。
8.3项目资金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统一的收据..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收据为准
8.4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双方签字之日起12月。
第九条双方的责任和工期延误的处理
9.1因甲方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误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1)无法提供水电;
(2)无法保证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含加班);
(3)未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和设备;
(4)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建设项目;
(6)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
(7)无故迟收或懒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因乙方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予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的,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复,工期不顺延。
9.3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责任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因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成品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如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责任方应赔偿另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9.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设计、施工和验收协议
10.1乙方设计人员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约定时间内与甲方共同审核,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加或减少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列出停止施工或增加或减少项目的原因、项目地点、时间和材料等。根据变更要求,乙方应尽快向甲方提交因变更、增加或减少费用、工期延误、材料损失和停工等原因造成的费用损失而采取的措施清单,并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回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期限为两天。如甲方未能按时验收货物,乙方可在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藏记录,甲方应认可乙方的自检结果..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日内接受货物,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如甲方未能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检验,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另行确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检验。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确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保管费用及相关费用。
10.6如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为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等文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由东莞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补充规定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签订后,本工程不得分包。
13.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3.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_(签字)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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