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如下产品的供需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单价、金额:
【注:可另加附页作为合同附件】
1、合同签订数量为计划用量,实际采购数量以甲方生产部提供的需求计划数量为准,乙方不得因合同标的物数量增减提出各项索赔要求,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专人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
2、单价的组成部分:
以上表中单价包括
【注:请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单价组成,如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利润、税金及其他费用的到工地价格。】
第二条 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
【注:要注明标准号】
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GB ;
(2)按部颁标准执行 ;
(3)按企业标准执行 ;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设计图纸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三条 交货地点、时间、方式、运输及包装:
1、交货地点:
【注:应当明确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
3、交货方式:采用下面第 种方式,
(1)如甲方自提,由乙方负责装车,产生费用由 承担。
(2)乙方通过 方式将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 地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和对周边造成污染的由乙方负责,乙方对合同标地物的毁损及灭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指定 负责人签收货物。货物移交以甲、乙双方指定签收负责人签收记录为结算及责任划分依据。
3、产品包装:由乙方负责,包装方式约定
4、甲方因施工需要变更指定交货地点时,乙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依据甲方书面或传真变更通知要求组织供货。甲方的变更 通知应在指定供货日期前 日前通知乙方。
第四条 质量保证
乙方对所售产品保证质量,并提供检验报告、合格证或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质量证明文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或证书不全的产品,拒绝接收实际产品与检验报告、证书不符的产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甲方的工期延误或其他经济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质量争议
甲乙双方对所售产品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指定的试验检测机构鉴定。鉴定期间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提供产品保证施工需要。如试样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所有已供产品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鉴定费)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还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提出异议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及使用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
【注:实践中多采用电话通知异议,这种方式不利于诉讼处理,建议必须提出书面异议。】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如甲方及相关单位、人员的收货验收仅做为外观或感观合格的依据,甲方在短时间内无法发现的质量缺陷及任何存在的问题均由乙承担责任。
第七条: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乙方应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的保证是终生的。
1、乙方严格按照标准供货和检验,确保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2、乙方对其所供的产品质量负责,如因合同标的物因其质量等与合同规定的不符或其设计、工艺、原材料、调试或服务等缺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要赔偿甲方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合同标的物的质保期为 年,从 之日起算。
第八条 验收方式、 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
2、验收标准:
(1)参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
(2)产品规格、型号符合 要求;
(3)产品外观、几何尺寸须符合 要求;
(4)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检验报告、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
第九条 付款方式、时间、结算、发票
1、货款支付方式: 。当期应付货款的 % 作为质量保证金。
2、货款支付时间: 。
3、质量保证金支付时间 ,质量保证金支付后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服务质量仍承担责任。
4、发票: ,发票应当经过税务验证。
【注:1、由于在施工过程中,业主付款不及时可能导致够公司给第三方付款存在违约,建议在付款方式及时间上采用灵活方式,以防止纠纷发生。
2、付款方式中应当保留供方质保金,质保金额度应当根据合同金额大小约定。】
第十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变更或解除提出方需出具书面信函,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保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2、乙方在未和甲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逾期交货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 计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乙方延期交货期间,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价格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执行有利于甲方的价格。
5、其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甲、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以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需方法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1、两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必须明确选择。
2、在选择法院时请注意,选择我方法人注册地人民法院。
3、如果是局资质或其他公司资质中标项目,建议约定第1种解决方式。】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
1、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书面报告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的传真件有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