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湖北大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社区北路与天鹅湖大道连通路(春和、中汉)铁屑池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愿意接受此项任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依照《合同法》、《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社区北路与天鹅湖大道连通路(春和、中汉)铁屑池工程
2、工程地点:中汉厂房
3、工程合同价:11923.14元
二、承包内容、方式及价额: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的全部内容(土建、水电),包工包料,按施工图包干。
三、资金管理及上交合同税费:
乙方向甲方上交工程造价的 26%(工程造价以建设方的结算为依据,以上合同价为预算价格的74%)。
四、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责任:
工程质量目标: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人员的管理、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目标合格。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其赔偿和相应的责任。
安全生产目标: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乙方对本工程的安全全面负责,确保安全事故频率在3‰以下,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出现伤亡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
文明施工目标:乙方应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服从项目部统一协调管理,对现场的文明作业全面负责。
若因不服从现场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由其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总造价的1%赔偿甲方的名誉损失。
六、付款办法:
工程完工后,按合同价款的80%进行付款,余款待结算审计后支付余款。
七、甲方义务:
1、负责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2、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工商、税务、施工许可证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指导、监督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质量,协调现场各项管理。
4、负责技术指导,组织各类技术培训。
5、保障乙方行使合法权利。
八、乙方义务:
1、全面履行承包合同的全部条款。
2、服从和接受甲方各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监督。
3、对本工程的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4、承担本工程结算后的所有债权、债务,负责工程保修。
5、所有劳务工种,必须与武汉大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收取1%的管理费,不得拖欠劳务工资。
6、工程技术资料必须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工程竣工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竣工图。
九、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合同工期等目标进行承诺,在施工中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日以前栋号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其它:
1、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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