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定本合同。
一、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岗位工作,并聘任_________职务。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7月30日止。
2、本合同自20xx 年9月1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是:
①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生“三观教育”,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②负责学生事务管理。深入学生课堂和寝室,检查、指导班级工作,及时掌握和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抓好学生日常管理,组织做好学生的德育学分评定、学年鉴定、毕业生鉴定,以及学生奖惩材料的组织与呈报工作;协助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等。负责学生有关的学籍管理,组织办理、发放、补办有关学生证件,建立学生档案等工件;负责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等工作。
③负责学生职业生涯指导。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④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好上级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和培训,关心爱护学生并积极主动深入到学生当中,关注特殊学生并做好其引导和帮助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积极有效的引导学生健康发展;关心爱护学生,及时了解经济、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生理、心理上有疾病的学生的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和帮助工作,开展勤工俭学、助学贷款和心理咨询等工作。
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乙方工作时间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超过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4、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5、甲方负责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作业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规指挥,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补贴。
2、乙方工资支付标准为:按《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聘用制辅导员工作条例》执行。
3、甲、乙方约定的其他劳动报酬内容;兼任行政职务的,另发放职务津贴。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险费中的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从乙方月工资中扣除后代缴,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按规定记入缴费本人个人帐户(试用期满内,发放保险补贴)。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聘用制辅导员工作条例》执行。
3、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丧假、带薪年休假等。
七、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定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4)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时,可依法定程序裁员。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条5、6项规定解除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法定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0、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保密期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承担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员,如果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可能给单位带来技术项目终止、引起知识产权纠纷、技术泄密以及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未具备时,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1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延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12、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3、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4、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
1、 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 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后果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4、 其他违约责任:因乙方工作不到位,不能完全履行工作职责的,甲方可按《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学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入被聘用者人事档案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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