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加强宁国管理处内部应急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应急救险预防工作的落实到实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一切应急物资管理
3、职责
3.养护科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工作
3.2使用部门负责对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工作。
4、工作程序
4.1物资储备
4.1.1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应急抢险类及其他。
a)防护用品类:防护服(衣、帽、鞋、手套、眼镜),,头盔,手套,面具,消防靴,潜水服(衣)、防爆服,安全帽(头盔),安全鞋,水靴,呼吸面具。
b)生命救助类:止血绷带,骨折固定托架(板)
c)生命支持类:急救药品、防疫药品。
d)临时食宿类:压缩食品,罐头,真空包装食品。
e)通讯广播类:移动电话,对讲机。
f)器材工具类:葫芦,绞盘,滚杠,千斤顶,手锤,钢钎,电钻。
g)铲雪车(放置养护工区、养护科调配使用、办公室建立档案),其余设备由各施救公司自行保管。
4.1.2应急物资储备定额由各专项预案所在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的应急需要确定。要重点建设重要应急储备,优化现有应急抢险类、公共卫生类储备物资。
4.1.3养护科要统筹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综合实物储备资源,各车间要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指定人员和地点,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资整合实物储备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技术储备。
4.2物资管理
4.2.1各科要根据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
4.2.2各科室要根据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向养护部报告应急物资储备,使用情况。
4.3物资调用
4.3.1应急物资的调用,各科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自主调动应急物资;经安环部授权,方可统筹调配应急物资。
4.3.2情况紧急时,个别部门向其他部门提出申请调用;若数量较多的,可向养护部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向储存车间多的直接调用。
4.3.3应急物资调拨运输影单选择安全、快捷的运输方式,紧急调用时,相关车间要积极响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确保运输通畅。
5、关于应急物资设备紧急供应渠道的规定
为加强和拓宽我院应急物资设备紧急供应的渠道,提高我院医疗技术装备水平,提升我院为广大患者服务的层次,保证我院应急物资设备的紧急及时供应,确保我院的医疗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如下规定;
1、设备科仓库必须备足应急物资设备,并对应急物资设备做不定期检查和监管维护,确保应急物资设备必须在使用有效期内正常提供给科室紧急调配使用;
2、若设备科应急物资设备满足不了紧急需求,首先要采取院内科室调动原则,各科室无条件予以配合院内紧急调拨需求,设备科必须做好各科室应急物资设备的统计汇总工作;
3、如上述1、2条还满足不了紧急情况下应对应急物资设备的需求,设备科必须启动与桂林市其他医院的协作协议,请求协作医院予以应急物资设备的支援工;
4、若还有特殊需要,设备科必须立即启动与应急物资设备供应商签订的应急物资设备紧急供应协议,通知供应商在2-4小时内提供应急物资设备供我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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