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校、所或其他)领导:
我于x年进入本单位工作。在此期间,承蒙领导培养、教育,使我在工作实践中学到了许多有用的知识,也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应该说,本单位是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个大家庭,我对她怀有深厚的感情。
但是,人生有时有许多无奈。我的父母只有我这一个儿子,对我非常钟爱。在我求学期间,他们以微薄的收入含辛茹苦地供我上学,我那时又少不更事,让他们耗尽了心血。近年来,随着年龄的增大,他们逐渐都老了,两人都患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疾病,以致生活已经不能自理。路途相隔,本单位工作又忙,我至今没有为他们尽过一天赡养义务。扪心自问,他们一辈子为我做得太多,而我为他们做得太少。
古语云:“养儿防老。”又说:“百行以孝为先。”晋代李密一篇,千古流传,“乌鸟私情,愿乞终养”的名句深深打动了我。如今,我国因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党中央、国务院一再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老有所养无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赡养老人也是《婚姻法》、《继承法》所规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也是个人的需要。每个家庭都有老人,每个人也都会老。为此,恳请领导批准本人调离本单位,回到父母所在地,尽一份人子的义务,让他们有一个快乐的晚年。
本人调离后,仍然会把本单位当作自己的家,一如既往地关心她的发展,保守单位的秘密,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为她继续作贡献。
专此请示,切盼尽快批复。
此致
谢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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