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给市民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规范市区庆典活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道路举行各类庆典活动必须经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
二、举行庆典活动,确需鸣放礼炮、鞭炮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鸣放。活动结束后,及时清扫鞭炮残留物。
三、结婚庆典、生子出院,严禁车队沿途随意燃放鞭炮,抛洒彩带、彩纸及迷信物品。
四、学校周边200米以内举行各类庆典活动,不得鸣放礼炮、鞭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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