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关于南京市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的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按月扣的吧,先扣公积金帐户与房补账户里面的,剩下的再把缺的补上
解决方案2:
南京市公积金办理逐月还贷的条件:账户中的金额要足13个月的总额
如果账户中的金额不足13个月的总额,单位最好在每月扣款日前缴存公积金,则不会扣除,一直到满足条件了才会扣除,如果满足,就会自动扣除还贷,不然,即每月缴存金额*13,
解决方案3:
1.逐月还款,公积金账户必须沉淀12个月.第13个月的月缴存额是用于你次月冲还你的月还款的,如果只有12个月的月缴存额,次月是不会发生代扣的。
2.逐月还款,如果公积金调整之后,沉淀资金不调整
3。逐月还款,如果账户除了沉淀资金还有余额,每次扣款仍是只扣月缴存额,不足的仍由自己还。逐月还不是必要还足你的月还款额,仅是减轻你的还贷压力。从相对公平角度考虑,你的所谓除沉淀仍多多余的钱将用于其他人贷款用,正如你贷款时用其他人钱一样。
4.每月15日扣款,扣的是除12倍月缴存额沉淀之外满足一个月的月缴存额的钱(所谓的第13个月的月缴存额,可以是当月的(如果你们单位15日前能把你的月缴存额缴到位的话),如果公积金是20多号才到账,本月你只能用自己的钱还,次月再代扣了
5.如果月缴存额大于月供了,每个月都有结余,继续选择逐月还款的话,这部分钱不能用来提前还贷,从相对公平角度考虑,你的所谓除沉淀仍多多余的钱将用于其他人贷款用,正如你贷款时用其他人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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